来源:广州市顺佳物流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09-18 11:00:00
运输合同是申请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出发地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车费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运输合同是申请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出发地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车费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所运输货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和新鲜货物运输合同。
2、根据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是否配合,可以分为货物运输总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三、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和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划分货物运输合同常用的标准。以下是对铁路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简要介绍: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托运与铁路运输国有企业货物运输之间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远地区由国有铁路运输企业负责。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确定双方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当使用自己的船舶,按照**规定的路线将托运的货物运输到某一地点,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R.
《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和托运人正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在这方面,合同法将义务主体限制在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身上,主要是考虑到这些承运人往往具有排他性地位,而且其提供的服务的性质具有公用事业性质。
2、承运人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安全运输的义务
《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这是承运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收取车票或运输费用的费用。
《合同法》第29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4、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义务
合同法第292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车费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的路线或者通常的路线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支付车票或运输费用是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购买运输服务的费用。